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加快活躍
二手車消費市場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13號),經市政府同意,現就促進我市二手車便利交易、活躍二手車消費市場通知如下:
一、營造二手車自由流通的市場環境
各區縣(自治縣)不得制定實施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對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和安全標準,在環保定期檢驗有效期和年檢有效期內的二手車均可辦理遷入手續(國家要求淘汰的黃標車及老舊汽車除外)。已經實施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的區縣(自治縣),要在2016年底前予以取消。
二、促進二手車異地交易
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要按照《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商務部、公安部、工商總局、稅務總局令2005年第2號),重點審核二手車賣方是否擁有車輛所有權或處置權,確認賣方身份證明、機動車及牌證和稅費憑證,按規定出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允許已依法注冊登記的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在本行政轄區或者擬轉入行政轄區經銷(包括中介銷售)、買賣和拍賣。商務、公安、稅務、工商等部門不得違反《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違規設置限制二手車辦理交易的條件。商務、稅務、工商部門要加強對二手車交易市場及經營主體的監督管理,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優化二手車交易登記程序
商務部門要會同公安、稅務、工商、保險等部門,選擇具備規模化、現代化、品牌化的二手車交易市場或連鎖經營主體設立車管服務站點或窗口,提供二手車交易、納稅、登記和保險一站式服務。對異地(包括市內)辦理二手車交易的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現機動車所有人憑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及相關資料,可以向交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辦轉移登記,向轉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轉出車輛檔案,不需要將車輛駛回登記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優化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快捷辦理轉移登記業務。
四、完善二手車交易稅收征管
通過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拍賣企業或經紀機構進行二手車交易的,應在其所在地或銷售方所在地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現行政策允許開具且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二手車的一般納稅人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可由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機關要加強對二手車交易的稅收征管。
五、加強二手車流通信息管理
商務部門要督促、指導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認真核對機動車交易雙方當事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準確采集原機動車所有人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住址等信息,及時錄入全國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建立二手車信息聯網核查機制,推進公安、商務部門數據聯網,加強二手車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比對、核查,促進二手車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詢、服務可監管、信息可共享,嚴防通過二手車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有關部門要整合現有信息平臺資源,加強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并積極促進信息(含車輛基本信息、抵押、司法查封和在渝保險承保機構、4S店新車經營主體的非保密、非隱私性信息)向社會開放,便于經營者、消費者和管理部門查詢、使用。
六、加強二手車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商務、發展改革、環境保護、交通、稅務、工商等部門要按照職責依法采集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逐步建立健全信用記錄,及時納入全市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并按照有關規定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網站予以公開。工商部門要強化經營主體資格審查,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規范經營主體交易合同文本,依法懲處隱瞞、欺詐等失信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信用監管,嚴格執法,重點查處虛假宣傳以及其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引導行業加強自律,促進市場主體合法經營、守信交易;支持行業協會、二手車交易市場等以適當形式發布市場主體信用相關信息;遴選部分具備實力和社會責任意識的二手車交易市場和經營主體實施推行試乘試駕、先行賠付、質保等保障消費者權益的促銷制度,鼓勵其對隱瞞車輛故障、欺騙消費者的行為追究法律責任。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對銷售的二手車做到每車必鑒定評估并對鑒定結果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將評估內容作為購車合同附件交予消費者,實現二手車輛信息的透明化。
七、提高二手車金融服務水平
鼓勵汽車金融業務產品創新。允許汽車金融公司向消費者提供購車貸款(或融資租賃)的同時,根據消費者意愿提供附屬于所購車輛的附加產品的融資。汽車金融公司開展購車附加產品融資業務時,執行與汽車貸款一致的管理制度。經中國銀監會批準經營個人汽車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辦理二手車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在最低30%基礎上,根據自愿、審慎和風險可控原則,自主決定。支持保險公司加快開發符合二手車交易特點的專屬保險產品,提高二手車交易保險服務水平。
八、加快推動二手車流通模式創新
商務、交通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大政策傾斜力度,積極推動二手車流通模式創新。重點引導二手車經銷企業開展品牌化、規模化、現代化、連鎖化經營,提升整備、質保等增值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強對二手車電子商務的指導和管理,引導和規范二手車交易企業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鼓勵發展拍賣等交易方式。推動新車銷售企業開展二手車經銷業務,積極發展二手車置換業務。
九、切實加強二手車行業管理
建立由商務、公安、稅務、工商、環保、財政、交通、市政等部門組成的二手車流通行業管理與發展工作協調機制,研究二手車流通業發展政策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履行職能職責,加強對二手車交易市場及經營主體的監督管理,適時組織開展二手車交易市場、各類經營主體執法檢查,對不符合條件的“三無”(無場地、無設施配套、無專業人員)市場限期整改或依法取消其經營資質,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發揮二手車流通行業協會作用,強化行業自律,做好市場監測統計工作,逐步制定二手車流通行業管理標準,實現規范化、標準化、智能化管理。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1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高法院,市檢察院,重慶警備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6年11月14日印發